@Lucia


Vivian每天都在清晨五點鐘起床,摸黑,在廚房裡用花生醬抹土司,泡廉價的熱巧克力粉,用十五分鐘的時間吃完,然後在冷冽的氣溫下出門,轉一個小時的車,去withford的舊廠房做一整天的拔草工作。我們常常問來問去:「工作怎麼這麼累?」上週五的晚上,我在餐廳負責帶位。因為訂位客滿的緣故,老闆挪了一張小桌子在門口,擺上三副餐具,打算再塞進一組客人。我知道那是個怎麼樣的位子,冷颼颼的門邊,風從下面灌進來,吵雜而且太小。「這裡不太適合坐吧。」我連站在桌邊、經常走來走去都覺得太冷,想了想還是決定對老闆這麼說。「沒關係,上禮拜也是弄這樣一桌。」老闆飛快的回應,然後就去忙其他的事情了。

這不是我喜歡的做法,我想如果我是客人,多半會有點生氣。七點整,三個打扮入時,把金色馬尾梳得很高,戴著叮叮噹噹大耳環的澳洲小姐,果然一看到座位就皺眉頭,還用我聽不太懂的飛快英文抱怨並且告訴我:「我們不要坐在這裡。」這時,老闆才過來解危了,給她們換了桌,收拾好差點爆發的場面。

回家的路上我悶悶不樂,我告訴Vivian,我想我為什麼決定以寫作作為我的工作,有部分原因是因為我不喜歡和別人一起工作。要去適應別人,不如寂寞一點好了。餐廳老闆對員工很好,但我們對某些事情的信念不同,做法不同,而我必須以他的作法為作法,儘管只是這麼小的事情,我都要花很大的力氣釋懷。我太敏感,而且不想改變。

午餐的時候我在廚房烹調蔬菜海鮮湯,我的室友Sunny從房間走出來,難得一身邋遢,邊從冰箱裡拿出高麗菜,邊和我打招呼:「You don’t work today?」我通常在周一沒班可排,所以我說:「No, just sleep, cook, and read today.」她拋來一個挑眉,用高昂的語調:「good life, umm!」此言不假,自從昨晚借來Sophie Kinsella的小說之後,我就覺得整天待在家裡一點也不無聊,我至今只讀了三頁,但是從沒有一部以英文寫成的小說能讓我有超過兩頁的興趣。我喜歡這個故事,你看得出來作者說的全是真話,而且她不刁難英文程度不好的人,我發誓一頁最多不會有六個以上的單字,而且其中有三個你可以完全不加理會。

我告訴Sunny我喜歡這本書,沒想到她告訴我他也想當作家的事。「我以為你想開的是咖啡廳?」Sunny是韓國人,她現在在大學主修旅館經營,週末在希臘餐廳當廚師,以前學的是建築,以後打算申請澳洲永久公民。我們剛認識的時候,她說她希望能在伯斯開一間很小很小的咖啡廳。「妳知道,」她邊把麵條丟進湯鍋裡邊說:「我最大的夢想就是坐在我自己的咖啡廳裡寫作。」接著我發現她是認真的。當我們談到花好幾個月寫作,而沒去做份「real job」時的經驗,我們總是能把對方說到一半的話順利接下去。說到寫作,我的英文自動變好,單字量暴增,連枯竭已久的靈感都跑來敲門,即使現在這麼累,我還是迫不及待打開電腦,忍不住想寫些什麼。

隨著年齡的增長,我越來越相信寫作不是倚靠天份和靈感,寫作是,當你走到多遠的地方,它就跟隨你到多遠的地方,而唯一能讓它跟上你腳步的方法,就是永遠帶著它,讓它常伴你左右。即使在這麼遙遠的國家,它還是持續給我熱淚盈框的溫暖。我明白,寫作再怎麼寂寞,都是我最想要的寂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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