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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小美 

 

    在「新聞局徵選優良劇本」的投稿截止日前,我連續熬夜熬了一個禮拜。我向弟弟借來他那台銀色的惠普十四吋大螢幕筆電,把寫稿的地點從悶熱西曬的書房,轉移到通風寬敞的客廳。然後,拿兩個厚軟的坐墊枕在屁股下,就這麼坐在上面,不眠不休地寫著我的對白。

 

    截稿前的兩天,我只完成了很勉強的第一版,意思是說,那個劇本長得軟趴趴的,情節看起來頗有邏輯,因為A所以B,有了C、然後D,但是讀完之後毫無生氣,連作者本人都感到興致缺缺。而之所以要這麼勉強地把故事寫完(即使自己也覺得有點慘不忍睹),很誠實的說,是為了要趕上兩天後的那場劇本徵選盛會。

 

    與其繼續細細琢磨兩年,還可能無法完成第一版,我寧可先寫出一個很爛的版本,然後再從頭修整。據說,一個可拍的電影劇本,就算改個五、六十版也不誇張。據說,有很多劇本寫了一、兩年仍然胎死腹中,因為它們從來沒有真正被完成過。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這個作法和我自己寫作的規則也很呼應,如果寫作的一開始就一直修修改改,而不往前進,別說虎頭蛇尾了,很多時候都只是開了個頭,後面就什麼也沒有。我告訴自己,我非先寫出第一版不可。

 

〔小標〕楊德昌電影。

 

    至於怎麼會開始寫電影劇本的呢?這整件事的緣起,要追溯到今年五月的時候。

 

    在這之前,我是個喜歡看電影的觀眾,大學修過幾堂基礎的電影課程,偶爾看一些藝術電影,也很愛好萊塢,曾經因為太喜歡美國影集而開始嘗試寫劇本,但因為完全不懂得如何下筆,最後終告全面失敗。

 

    今年五月,正當我在計畫著北賽普勒斯的旅行時,一個由電影圖書館資助的電影編劇工作坊正式進到我的生活。每週上一次課,每次六個小時。在這個長達半年的工作坊中,我第一次搞懂了何謂「三幕劇」、何謂「分場大綱」,也第一次知道,一場九十分鐘的電影大概要寫七十場對白劇本。在那之前,我以為寫劇本的要義,就是寫出好的對白,至於好的對白底下要有哪些東西作為基礎,我則一概不知。

 

    不過,我想暫時在此略過我的上課筆記,先說說,發生在那個星期日下午的事。

 

      一如往常,在每個月的最後一堂編劇課堂上,我們會有一場國片放映和編劇座談。那天,課堂上準備要播放的片子是楊德昌的【恐怖份子】。而我在出門前一再掙扎著,到底是要翹課留在家裡,繼續修改我的第二版劇本(畢竟只剩兩天,而我有兩萬多字要改),還是要依照計畫去上課,期待能得到什麼翻轉我那個爛劇本的好靈感。

 

    這兩個計畫對我來說都堪稱不錯,最後我決定出門上課,因為根據我過往的經驗,老是待在電腦前,很容易產生某種無可遏抑的焦慮。我不想只是在劇本上做些不痛不癢的修改,我期待來個耳目一新的大刀闊斧,最好能把我陳腐的對白、人物和情節通通一起三振出局。

 

    來參與座談的客座來賓是鴻鴻,據說他曾擔任過多次楊德昌電影的副導、編劇及工作人員。對此我一無所知,我只記得以前我住在台北時,經常去看小劇場表演,他有時候會穿著涼鞋和短褲站在劇場入口撕票,表情看起來很像真正的撕票人員。當我第一次看見他本人的時候,我心想:「他難道看不出來,這裡的每‧個‧人都知道他是誰嗎?」

 

    但我很高興,短褲男子到了編劇課上搖身一變,變成一個對楊德昌電影暸若指掌的電影人。比起他談他自己拍的電影,我發現他談楊德昌的電影更吸引我。

 

    他說,他從楊德昌身上學到一個關於寫劇本很基本的要點,那就是:「細節很重要。」

 

     什麼叫做細節?細節,就是人物的反應。

 

打赤膊的年輕男子?

 

    【恐怖份子】裡頭有這麼一段:一個以寫小說為職業的太太,她的人生正遭逢最寂寞、最無處可逃的時間點,她和庸庸碌碌的先生無法對話,她認為她活了三十幾歲的光陰,在幾篇短篇小說中就被用完了、沒有了。為了在某個小說獎截稿前把文章生出來,她抑鬱地在書桌前心慌意亂地寫著。突然,一陣電話響鈴打亂了她的思緒,也可以說是把她從無望的大海中打撈上岸。

 

    她接起電話說了聲喂,話筒那方傳來一個年輕女孩的聲音,問道:某某某在不在?太太說:「他不在,妳有什麼事?」女孩又說:「妳是他太太嗎?那…找妳也一樣。有些事情…要處理。」

 

    這故事還沒說完,根據鴻鴻的說法,這個劇本最初的版本是:這位太太在掛掉這通電話之後,就開始摔東西、像個瘋婦似地打電話質問他的先生,到底在外面做什麼了?可是有一天,就在電影即將開拍前不久,楊德昌突然說,他覺得這個橋段不對勁,「她怎麼可能會摔東西呢?她還在乎這些嗎?」

 

    最後,我們看見電影拍出來的版本是,太太聽完年輕女孩說的這番話之後,冷靜地回了一句:「妳說個地方我就去。」然後她掛下電話,平靜得彷彿剛剛來電的只是錄影帶出租店。接著,她穿戴整齊,循著女孩給的地址,找到了一間公寓。她按下電鈴,等待著命運給她的難題,沒想到應門的卻是一個打著赤膊的年輕男子。

 

    太太愣了兩秒鐘,隨即離開現場,留下一臉疑惑的年輕男子。事實上,這通電話從頭到尾都是個惡作劇,沒有外遇、也沒有什麼驚天動地的命運。

 

    幾個月後,太太的小說得了首獎,她在電視訪問上侃侃而談,提到她在這次的小說中運用了一通神秘電話作為引線,使她原來僵滯不前的小說,迸出了精采的火花。她露出開朗的笑容說:「大概是受到日本偵探小說的影響吧。」

 

    於是我們看到,比起摔東西、比起瘋婦,那個更貼近這位太太真實的反應其實是:冷淡(反正和先生都沒什麼話好說了)、好奇(原來他還有女人在外面啊)、甚至有點興奮(搞不好這可以拿來當作寫小說的題材!),以及無奈或悲傷(我竟然對這樣的事情不感到難過了…)。

 

    這個情節的安排,讓觀眾感受到的,不是俗爛八點檔的大哭大鬧或忍氣吞聲,而是這位太太真實的生命處境。我們當然可以說,她只是一個電影裡的角色,但我想你也同意,她也可能是真實世界裡的人物,她的反應是真的、感受是真的、至於境遇,誰說這不可能是真的呢?

 

   我覺得有趣的是,就連電影,這個幾乎明擺著告訴大眾:「這只是個虛構故事」的藝術媒介,都要如此煞費苦心的使它的內容具有「真實感」,以期對它的觀眾產生說服力,這是否說明了,「真實感」是最能勾起人們產生共鳴的要素之一呢?(請忽略根據事實改編的電影或紀錄片,你知道我不是指那些。)

 

   然而,我在想,如果回到真實的生活中,我們活著,究竟有多少片刻是充分顯露出我們的「真實感」,而不是上演灑狗血的情節,或以另一種更合乎社會期待的面貌,去回應這些人生的窘境呢。

 

真相的頓悟?

 

    我記得幾個月前,準備飛往北賽普勒斯的時候,我在小港機場的免稅商店裡買了一本小說,作者是伊朗作家阿颯兒‧納菲西。她曾在書中寫過一段話:「無論是在什麼情況,千萬別把小說當成現實人生的翻版,而小看了它;我們在小說中探求的並非現實,而是真相的頓悟。」我覺得她說得太貼切了。

 

    但如果反過來說,我懷疑,我們在現實人生中探求的,真的是真相的頓悟嗎?有時候,真相對我們來說太沉重、太不可碰,尤有甚時,我們刻意想把現實人生活成小說、活成電影,而且──我們通常不去擷取那些真實的橋段,寧可緊抓著最兇猛最波盪的情節,彷彿那才是人生的要義。

 

    寫劇本的時候,我不斷想起這些事。

 

    雖然我並不希望自己這麼老套,但事實上,我寫出的第一個劇本,確實使用了許多我過往生命的素材。對此我一點也不自豪,我得背負著我那些如今看起來很幼稚的過往,就像處理整條魚那樣,把所有黝黑汙濁的內臟挖出來,把魚鱗刮掉,然後小心翼翼地清洗魚身。我知道如果不通過這一關,我沒辦法繼續學習怎麼煮出好吃的料理,我得確實把手伸進去,握住我不想握的,然後再把手伸出來。

 

    我想,這可能是身為作家最痛苦、也最痛快的事情之一,我們有很多機會去重新檢視過往的生命。

 

    所以,我把幾年前的日記全部翻出來,一篇一篇重新閱讀。即使如今我仍保持著某種持續寫作的習慣,仍不免被日記裡那個從前的自己嚇了一跳。我的日記寫得那麼認真,包含夢境、對話、某人的穿著、暗夜的哭泣,突然覺得,日記就是我的時空膠囊,透過它們,我得以知道我在五年前、十年前,是以什麼樣的姿態活在世上。

 

    那時的我,確實很可能走上第一版劇本裡那個太太的角色,如果在那樣的狀態接到一通那樣的電話,我會像個瘋婦一樣地大哭大鬧,怨天尤人。但那並非真實的情感,而是經過渲染、誇大的反應。

 

    有一次,我的朋友小花和我聊起《奇蹟課程》裡談到的一個概念,把我嚇了一跳。她說,阻止我們得到平安的第一個原因就是:我們不要平安。

       

    你能想像嗎?我們得不到平安的原因,是因為我們不要平安。乍聽之下可能很荒謬,誰會不要平安呢?但我立刻就能舉出一個實例,我想,十年前、五年前的我並不想要平安,那時我想要的是充滿戲劇化的人生,驚天動地的、轟轟烈烈的,就算最後弄得渾身是傷也在所不惜。

 

    問題是,那真的是我要的嗎?

 

爬牆理論。

 

    稍後,在映後座談上,又有同學對鴻鴻發問。他問了一個,其實和寫劇本沒有關係的事,卻給我留下很深的印象。剛開始,他說的模模糊糊,我聽不太懂他真正的問題是什麼,「如果寫劇本的時候,一直被現實生活干擾,你都怎麼排除這些干擾,不讓它們影響你的創作?」

 

    鴻鴻很直接地問了這個年輕的男同學,能不能具體的說說是什麼樣的干擾。接著,我似乎看到了這個男同學輕輕嘆了一口氣,顯露出一種「好吧!我就直說了。」的表情。

 

    他大抵上是這麼說的:「從畢業的這個暑假以來,我就覺得我好像一直在演戲,我告訴我爸媽我正在編寫一個電影劇本、我在找資料、我在創作,好像那裡面真的有什麼了不起的東西。但是三個月過去了,我也沒弄出什麼很像樣的作品,我發現我在做的可能根本只是個屁……。」

 

    這次他表達得非常清楚。

 

    雖然我的人生階段,已經距離要和爸媽演戲有一段很長的距離,但我非常敬佩他這麼坦誠地說出這段話。

 

    然後鴻鴻笑了,他說了一句我不確定是否具有安慰效果的開頭:「我們不得不承認,有時候我們做的東西很可能就是個屁。」但我真正感興趣的,是他接下來引述神話學大師喬瑟夫坎柏所說的「爬牆理論」。

 

    這個理論是說,當你爬梯子的時候,務必要確保你的梯子是靠在你想要的那堵牆上。許多人在中年時爬到梯頂,才發現他登上了他根本不想攀登的那座牆,他只顧著拼命往上爬,顧著跟別人比速度、比高度,最後好不容易坐在梯頂了,卻只能望著自己真正想要的那座牆,遺憾、嘆氣。他再也沒有相同的時間和力氣爬下這座梯子,爬上那堵牆。

 

   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,如果你把梯子靠在你想要的牆上,爬在上面,不管從哪個高度上看出去,你都會覺得眼前所見的風景很漂亮、很值得。

 

    我不確定這個理論對年輕的男同學是否有幫助,我想到的是,我的梯子也曾經靠在許多錯誤的牆上。如今我並不認為那些經驗全都是無用或不好的,但我蠻慶幸我沒有執著地一直爬到頂端,也沒有一路斥責自己的憨慢。

 

    事實上,我花了很大的力氣去尋找我的那座牆,一開始,誰也不知道屬於自己的那座牆到底是哪一座。我上上下下好幾次,即使是現在,我仍然不時在牆與牆之間轉換。但目前為止,風景都還算不錯。

 

那是會拍出來的劇本嗎?

 

    當天上完編劇課後,我興致勃勃地趕回家,草草結束了晚餐,重新定格在那台向弟弟借來的筆記型電腦前,開始進行毫不留情的劇本大修改。除了上廁所之外,我沒再去過其他地方。

 

    修改的重點如你所想,就是把所有沒有真實感的人物反應通通換掉。我不會告訴你那很容易,事實上我幾乎把整個故事的情節通通改掉了,甚至刪去兩個角色。我一面寫一面問劇中角色:「你覺得如何?」

 

    我沒有喝任何提神的飲料,但當天晚上我寫到凌晨四點半,隔天早上十點起床,再接著寫到凌晨四點半,幾乎就和前一個禮拜一模一樣。截稿日當天晚上,我從夜間郵局把厚厚的那疊第二稿寄了出去。那是我寫了幾個月的劇本,我知道它不是什麼巨作,但我的心情實在興奮到了極點。

  

    在寫劇本的這段期間,很多朋友問我,「那是會拍出來的劇本嗎?」我都有點心虛的說:「我希望啦!」實情是,它只是我的一個課堂作業,可能沒有任何結果或報酬可言(除非我幸運獲獎)。我不願意矯情的說,我對此毫不介意、我喜歡做白工,但實情是,我正在做,而且仍然願意。

 

    很多年以前,我還是大學生的時候,曾經在一個舞台劇演出中擔任臨時工作人員,找我去幫忙的一個已畢業學姊,堅持在表演完之後給我一筆車馬費。我知道劇團的財務很窘迫,也覺得自己根本沒幫什麼大忙,能夠和當時喜歡的演員一起相處已經是賺到了,所以我不想拿。直到現在我都不會忘記那位學姊對我說:「我不想濫用妳的熱情,熱情是很寶貴的東西,妳要好好的收著。」最後我收下了那筆錢,當時我不明白學姐在說什麼,但現在我完全懂了。

 

    別讓「擁有熱情」阻礙了我應得的。

 

    曾經有朋友告訴我,任何一段不平衡的關係都不可能真實而長久,無論對象是朋友、父母、情人還是工作。

 

    而我之所以能在沒有報酬的狀態下仍然保有熱情,是因為寫劇本回饋給我的,除了錢之外還有其他。我得找到我的平衡點。這一點,我必須對自己誠實。

 

 

 

    要交稿之前,我寫了一封信給我的朋友,我忍不住跟她說:「雖然寫作有時候很辛苦,但這幾天我突然很希望,現實生活裡如果可以只做這件事就太好了,我好愛寫作啊。」

 

    後來這個朋友回了信,用一種很適合擠眉弄眼的語氣寫著:「拜託──『生活裡只要做這件事就太好了!』──這不叫辛苦,這叫幸福好嗎?」

 

    我在電腦前默默點頭,她說的對極了,這不是我的辛苦,這肯定是我的幸福吧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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